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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市集中供热规划、热力发展规划规范--参考范文样式格式免费下载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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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市集中供热规划、热力发展规划规范--参考范文样式格式免费下载



辽宁省沈阳市城市供热规划(2013~2020年)



  1概述

  1.1规划编制指导思想

  贯彻实施“发展循环经济、建设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”的战略方针,落实科学发展观,坚持开发和节约并重,将节能环保放在首位的原则,从实际出发,以人为本,全面规划,分步实施,制定明确的规划指标和切实可行的措施,以期达到保护环境、节约能源、提高人居生活质量、促进实现城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协调发展的目标,实现区域一体高效供热。



  根据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和我市供热现状,依据国家《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》的要求,供热规划要有科学性、前瞻性和开创性,热源规划要科学选址、合理布局,明确定位我市未来供热发展方向是以建设大型热电联产、背压机组和大型集中热源为主,以清洁能源供热为辅的总体思路。



  各县(市)独立供热区域须制定完善本区域的供热规划,供热规划要与规划环评同步进行;全面实施“拆小并大”,新建、改扩建的燃煤热源厂要与供热规划相一致,新建集中热源单台锅炉容量要大于80t/h,总容量要达到320t/h以上,供热能力要达到400万m2以上;到2015年,新民市、辽中县、康平县、法库县全部实现“一县一热源”目标,列入国家18个新城新市镇发展规划的乡镇,基本实现“一镇一热源”目标。



  积极鼓励应用地源热泵、污水源热泵、电热蓄能、天然气及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在三产和民用采暖领域的应用。到2017年,将具备条件的我市非社会化供暖的三产企业实施清洁能源改造,力争清洁能源供热率在2012年基础上提高10%。



  1.2规划编制原则



  以《沈阳市城市总体规划》为指导,以《沈阳市民用建筑供热用热管理条例》、《沈阳市城市热电发展总体规划》、《沈阳市环保规划》为基础,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节能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、《沈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》和国家建筑节能有关政策条例为依据,认真贯彻落实国家《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》和《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蓝天工程的实施意见》(辽政发〔2012〕36号)精神,以提高供热质量、节能减排、改善生态环境、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目标,中国供热信息网了解到以发展热电联产、集中供热为重点,坚持“统一规划、统一政策、归口管理、区域管理”的方针,促进沈阳市供热事业的发展。



  (1)以热电联产、集中供热为主,优先利用现有热电厂供热能力,扩建、改建现有热电厂、规划新建热电厂发展热电联产;优先利用工业余热,提高供热设施的利用率;为适应热负荷日益增加的需要,优先规划建设热电厂和大型热源厂,热电厂建成后,大型热源厂改为调峰热源。



  (2)到2015年,将具备改造条件的建成区内自行供热的三产企业和公建项目,改用天然气等清洁燃料;到2017年,将具备改造条件的建成区内自行供热的工业企业,实施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改造。

  (3)建设城市大型多环状供热管网,实现多热源联合运行,互相备用互相补充,提高供热系统的经济性和可靠性,提高热能利用率...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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